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市發展改革委就《規定》進行了解讀。
一、《規定》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其優劣直接影響市場主體的興衰、生產要素的聚散、發展動力的強弱。
2019年是長沙營商環境優化年,全市上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效能提速、實體經濟降成本、企業家權益保護、政策落地”四大專項行動,努力營造尊重企業家、優待投資者、服務納稅人的濃厚氛圍。長沙首次接受了國家營商環境評價并出席全國優化營商環境經驗交流現場會,獲評全國包容普惠創新標桿城市并作先進典型發言;在湖南省對市州營商環境試評價中名列第一。營商環境優無止境。對標先進城市,長沙營商環境還存在不少問題和短板,離企業和群眾的期待仍存在很多不足。
2020年是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實施第一年。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李克強總理要求,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胡衡華1月20日在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營商環境優化工作時要求,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大力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鞏固營商環境優化年成果,繼續保持機制不變、節奏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
長沙市發展改革委作為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和牽頭單位,制定了《長沙市營商環境優化工程2020年行動方案》,明確了以一條主線(服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兩項重點任務(政務服務便利化改革和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三個工作導向(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四大專項行動(效能提速、實體經濟降成本、企業家權益保護、政策落地),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工程。為認真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優化辦)起草,經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了《規定》。
二、《規定》制定的總體思路
《規定》的制定在總體思路上主要堅持做到“四化”:一是細化要求,全面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吸收并深化落實相關規定。二是固化做法,總結近年來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好的經驗和特色做法。三是強化短板,堅持問題導向,推動解決“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四是優化舉措,比如規定區縣(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報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12345市民熱線開通營商環境投訴受理通道、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執紀問責聯動機制等。
三、企業迎來多重利好
(一)注冊、注銷更加便利。《規定》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全過程優化,全方位覆蓋,延伸至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全面規范相關行為。要求為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提供便利,大力推廣“領照即開業”,精簡企業開辦審批材料、環節,壓縮辦理時間,實現“零收費”;優化辦理企業注銷程序,提供“承諾制”容缺辦理服務,壓縮注銷登記和公告時間、優化企業清稅注銷程序,推動解決市場主體“退出難”。
(二)經營成本更加降低。《規定》要求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保障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對規范中介服務作出明確規定,切實降低經營成本。強化長沙銀行、長沙農村商業銀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明確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獲得信貸力度,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三)政務服務更加便捷。《規定》指出要以“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為主線,強化“綜合窗”改革,實施“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管理模式,探索在政務服務大廳等實體場所增設24小時自助服務,建設“不打烊”政府,實現政務服務、民生服務觸角全面延伸至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努力推進“就近辦”。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行網上辦、掌上辦,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全市各級各部門移動端所有對外服務逐步關停,實現向“我的長沙”移動綜合服務平臺遷移整合。
(四)市場競爭更加公平。《規定》要求通過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等措施,為市場主體進入市場和開展經營活動破除障礙。《規定》指出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都要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利用“信用長沙”平臺信息,依據相關實施細則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修復制度和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公平對待各類市場主體。《規定》保障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政府招投標活動中享受公平待遇,嚴禁出現行業協會、商會通過制定行業規則或者其他方式壟斷市場、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
(五)政企關系更加貼近。《規定》要求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原則,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充分發揮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和監測點監督職能作用,全面了解掌握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幫助其解決。通過持續開展“政策落地”工作和“新官不理舊賬”整治,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承諾,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
四、《規定》重在貫徹實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規定》的適用范圍不僅限于行政機關,還拓寬至公共服務單位、行業協會和商會組織。4月2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規定》,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湖南湘江新區黨工委書記鄭建新要求:
(一)要樹立更高標準。以《規定》的實施為契機,鞏固現有成果,進一步深化改革,推動營商環境法治化,努力打造中部標桿,力爭全國領先、國際一流。
(二)要層層壓實責任。《規定》涉及六個方面35項內容以及多個職能部門,相關部門要對照《規定》要求,進一步壓實責任,注重協同聯動,全力抓好落實。
(三)要實施重點突破。在市場環境上,要加強行業管理,積極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為市場主體準入、開辦、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提供便捷的通道;在政務服務上,要優化服務流程,健全服務機制,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率;在監管執法上,要堅持包容審慎,科學管理,全面提高依法執政水平;在法治保障上,要健全制度,嚴格問責,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要嚴格績效考核。要繼續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對區縣(市)、園區、部門的績效考核范圍,加強對《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建立健全相關激勵、獎懲機制,嚴格執紀問責,確保《規定》執行到位、營商環境持續改善。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