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國辦發[2015]22號文件要求,我局根據人事變動,及時充實和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加強對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做好牽頭協調和監督檢查。同時,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將日常工作交由政策法規處和信息中心負責,將具體任務分解到單位內部的有關處室和人員,強化了“一把手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處室、落實到人員”的工作機制,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
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我局制定了《湖南省旅游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湖南省旅游局信息受理、辦理、答復制度》、《湖南省旅游局政務信息主動公開和申請公開制度》、《湖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及《湖南省旅游局信息公開考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對全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和安排。2015年還出臺了《湖南旅游網內容保障細則》,對我局門戶網站的信息保障方式、保障任務分解、保障考核檢查等內容作出了詳細規定,并對《細則》所涉全體工作人員開展了專門培訓,確保我局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公開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三、全面加強主動公開
(一)積極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我局依法在門戶網站上公開本機關的行政權力清單,將我局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對我局的各類行政審批事項,在門戶網站和我局政務服務中心均公開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年檢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2015年出臺的《湖南旅游網內容保障細則》,從制度上保障了對我局制定的旅游發展規劃、國家及地方的重要政策開展解讀,明確了負責的處室和相關責任。2015年我局對《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文件開展了解讀并公示在門戶網站上。
(三)對重點領域信息積極主動公開。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及時將重點領域信息如我局年度財政預算、旅游專項資金安排、區域規劃、旅游項目建設等方面信息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行政執法文書也做到了網上公示。此外,針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今年我局在湖南旅游政務網上開辟專欄,對經審查可以公開的辦理復文進行集中公開展示。
(四)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作用
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政務公開工作原則,我局政務公開的形式靈活多樣。
1、門戶網站是公開信息的重要途徑,我局要求每個處室及時公開業務工作信息并逐一上網發布。2015年通過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577條。
2、利用12301信息平臺、官方微博、微信等服務,加快旅游信息在旅游經營管理者與旅游者之間的快速傳遞,方便游客對旅游服務質量進行投訴和咨詢旅游事宜,滿足旅游者個性化服務需求。2015年我局通過政務微博、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2681條,回復各類輿情熱點27192次。
3、有效發揮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的作用,讓不同層次的群眾通過不同渠道獲取旅游信息。為了更好地借助湖南衛視強勢媒體平臺,宣傳湖南旅游,探討我省旅游宣傳與電視媒體的深度合作,我局與湖南廣播電視臺高層進行會談,雙方就旅游形象宣傳、熱門電視欄目與旅游的互動以及共同開發新欄目等達成一系列廣泛共識。積極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2015年我局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7次。
4、充分發揮政務服務中心積極作用,通過設立機關電子政務公開顯示屏、公開服務指南、印發宣傳手冊資料等形式,為眾多導游及旅行社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務,讓局機關各處室、部門的運作情況置于“陽光”下。
5、結合《旅游法》宣貫工作和旅游統計抽樣調查、各類旅游節慶活動,通過舉辦《旅游法》知識培訓班、座談會,發放抽樣調查問卷表,分發旅游宣傳資料等豐富多彩的形式,使《旅游法》宣傳、旅游政策等信息進景區、進企業、進社區,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的旅游需求。
6、積極認真辦理涉旅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向代表委員宣傳旅游政策,聽取代表、委員對旅游工作的意見建議。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年1月至今,我局繼續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義務,不斷完善規范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程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15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5年,我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動公開的內容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充實,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將繼續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加強政策解讀,創新信息公開渠道,優化信息公開服務,強化信息公開指導,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和水平。
湖南省旅游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