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人均預期壽命提升行動計劃(2024—2027年)》的通知
湘政發〔2024〕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湖南省人均預期壽命提升行動計劃(2024—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人均預期壽命提升行動計劃
(2024—2027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健康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切實將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深入推進健康湖南建設,不斷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構建有利于加強全生命周期健康發展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持續提高人均預期壽命,全面維護人民健康。到2025年,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健康支持性環境建設水平持續上升,健康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發病率上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全省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9.2歲。到2027年,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有利于健康的支持性環境基本建成,人群健康狀況顯著改善,全省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0歲。
二、行動內容
(一)健康支持性環境建設行動
1.全面推進健康細胞建設。積極開展健康村鎮、社區、單位(企業)、學校、家庭、食堂等健康細胞建設,以及健康促進醫院建設,提升健康步道、主題公園等運動健身場所覆蓋率,強化公共場所適老環境改造力度,創建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會環境。(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開展無煙環境建設。推動修訂《湖南省愛國衛生條例》,鞏固和發展無煙黨政機關、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建設成果,鼓勵企事業單位落實室內全面無煙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發布煙草廣告和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企業、商家名單,推送至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煙草專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面推進營養健康場所建設。加強營養健康場所建設,推廣健康烹飪方式與營養均衡配餐,指導廣大居民合理膳食。動態監測居民營養健康知識知曉情況,持續開展知曉率調查,確定營養健康科普優先工作領域。(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居民健康素養提升行動
4.大力推進全民健康知識普及。倡導公眾“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調動村(居)委會、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級各類學校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組織轄區居民、單位職工和在校師生開展健康講座和知識競賽,廣泛開展健康教育。(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積極倡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廣“三減三健”生活方式,引導居民合理膳食和安全飲食,指導大眾開展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各類公共體育設施利用率,推動公共體育場館、企事業單位和高校的體育場地免費或低收費向居民開放,打造社區15分鐘健身圈。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健身和職工運動會、健步走等活動,倡導職工進行體育鍛煉。(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大疾病攻堅行動
6.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控。完善聯防聯控機制,夯實基層“多病同防”工作網底,全面促進醫防融合、醫防協同。推進艾滋病、結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專病防治攻堅行動,積極開展國家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重點慢性病防控。推進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構建慢性病健康管理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逐步提高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慢阻肺、糖尿病等疾病早診早治能力,持續擴大心血管疾病、癌癥、腦卒中等重點人群篩查范圍。完善慢性病相關診療技術指南,優化危險因素管理、個性化診療、家庭管理等健康服務。積極落實弱勢群體救助救治保障,做好癌癥等患者營養和心理支持。(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紅十字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母嬰健康保障行動
8.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市級基本達到三級標準,縣級80%以上達到二級標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標準配齊婦幼專干和提供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村級有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承擔婦幼健康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9.降低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全面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強托育機構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切實減少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加強危重孕產婦和兒童救治網絡建設,省級設置若干個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每個市州、縣市區至少各設置1個。全省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搶救成功率均達98%以上。加強流動孕產婦和兒童管理服務。(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出生缺陷防治中心,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推進落實婚前孕前保健服務,健全產前篩查與診斷服務網絡,完善新生兒疾病早篩早診早治機制,推廣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降低嚴重出生缺陷發生風險,有效減少因出生缺陷導致嬰幼兒死亡。(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職業健康守護行動
11.強化職業健康危害源頭防控和風險管控。開展塵肺病篩查和職業健康損害因素監測,完善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信息及風險評估基礎數據庫,構建分類分級、預測預警和監管機制,對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強化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健全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優化診斷鑒定程序。強化塵肺病等職業病救治保障,實施分類救治救助。(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良環境改善行動
12.持續提升環境質量。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最大限度減少揚塵污染,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強化地下水管理和保護,持續推進農村衛生廁所建設,加強城市供水工程出廠水、管網末梢水、農村供水工程水質監測和信息公開,保障生活飲用水安全。建立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制度,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城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城市供水管網向周邊村鎮延伸。進一步推行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推動源頭減量,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加強污水管網建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大礦涌水和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力度。(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加強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實現環境與健康風險動態管理。開展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的評價,探索建立高風險區域重點項目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食品安全守護行動
13.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持續推進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農獸藥減量增效行動,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有效截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嚴控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推進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建設,建立基地生產檔案制度和產品追溯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構建從源頭到消費的全過程、高效率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大預測預警力度,強化風險評估能力建設。統籌推進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及地方標準制定工作,穩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長沙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健康服務體系優化行動
14.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職業病防治、精神衛生、健康宣傳教育等機構的協調聯動,整體提升公共衛生防控能力,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動態調整公立醫院公共衛生職責清單,推進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設置。開展公共衛生重點專科、學科建設。落實首席公共衛生醫師制度。強化健康大數據共享與分析,提升公共衛生機構對相關信息的匯總與分析研判能力。(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加快國家醫學中心創建,加強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臨床重點專科及特色專科建設。推進胸痛和卒中中心建設,提升急性心梗、腦卒中院前急救能力,打造城市主城區15分鐘急救圈。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加強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構建急性心腦血管、重大創傷等急危重癥救治網絡。建立多級、多方聯動的醫療數據監測平臺,加強醫療診治數據分析。發揮中醫藥在慢性病防控、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作用,推動中西醫強強聯合,研究制訂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專家共識和臨床診療指南。推進智慧醫院、數字醫聯體、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和醫學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大力發展遠程醫療。(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強化醫療保障。穩妥推進職工醫保門診共濟改革和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改革。統一完善居民門診慢特病政策,統籌保障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費用,加快完善影響我省人均預期壽命的重點疾病醫療保障舉措,推動醫保報銷政策向早診早治傾斜、向基層傾斜。全面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加強醫療救助資金規范管理。拓寬衛生費用籌資渠道,推動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加快發展。(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意外傷害遏制行動
17.推進全社會安全意識提升。加大對監護人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毒品危害、生命與安全等知識的普及力度,提高中小學生防溺水和救護能力。強化駕駛人安全管理,培育駕駛人安全意識和良好駕駛習慣,嚴格駕駛人資格培訓、考試及日常管理。提升家庭照護能力,優化社區服務體系,減少未成年人溺水、交通事故、心理極端事件和老年人跌倒等意外傷害發生。(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完善安全管理干預機制。加強對水庫、水溝、水塘等特定水域的安全管理,規范各類泳池建設和經營。完善學校、農村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定期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加大對無證駕駛、酒駕、超速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減輕未成年人課業負擔,緩解社會和家長的教育焦慮。加強常見心理疾病早期篩查和識別,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加強流浪動物管理。加強高層建筑、大型活動、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規范農獸藥和安眠類藥品獲取途徑。建設上下聯動、全民參與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強化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持續提升救援能力。(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藥品監管局、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建立“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將本行動計劃列為重點工作事項,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結合實際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職責分工,形成齊抓共管、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省級要建立行動計劃協調機制,加強統籌調度,定期通報有關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