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推動我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及制定原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知識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要求,省級人民政府需參照方案精神,結合省以下財政體制等實際,合理劃分省以下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我省知識產權領域亟需建立權責清晰、區域均衡、財力協調的省與市縣財政關系,進一步明確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更好適應全省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需要。
制定《實施方案》的基本原則:一是以中央文件為藍本,在具體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上與中央文件保持一致;二是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在文件中體現出湖南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本土化特色;三是征求吸納各方意見,廣泛征求相關省直單位、各市縣意見,穩妥推進改革,建立權責清晰、區域均衡、財力協調的省與市縣財政關系。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比照中央文件,結合我省實際,從7個方面對我省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予以劃分,具體如下:
1.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將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制定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開展知識產權領域監測評估、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等,按照不同受益范圍,相應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
2.知識產權授權確權。將在湖南省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作品登記,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南業務受理窗口和省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及保護中心快速預審、快速確權等,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市縣國家商標受理窗口和市縣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及保護中心快速預審、快速確權等,明確為市縣財政事權。
3.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將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和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專利獎項,專利導航,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著作權許可和轉讓備案等,按照不同受益范圍、承擔相關事項的部門或機構隸屬關系,相應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將出版外國圖書合同登記、出版和復制境外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件合同登記、復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記、境外委托印刷復制的出版物著作權人授權書登記,向國外申請植物新品種權登記,承辦湖南考點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等,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
4.知識產權保護。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重點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執法、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等,按照不同受益范圍,相應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技術出口中涉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對外轉讓審查等,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
5.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節點和網點建設等,按照不同受益范圍,相應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將全省性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加工分析、統籌管理、共享開放,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
6.知識產權涉外工作。將省級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明確為省級財政事權。將市縣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明確為市縣財政事權。
7.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普法,知識產權職稱考評,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學科、學院、學位建設,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等,按照承擔相關事項的部門或機構隸屬關系,相應劃分為省級財政事權或市縣財政事權。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要根據《實施方案》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確保職責履行到位;要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圍繞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目標,著力優化支出結構,適當加強省級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財政事權,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