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加強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確凡涉及電焊、氣割、打磨等可能產生火花的施工作業,未持證操作或未備案的,最高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誰的場所誰管理、誰動火誰負責”原則,履行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督促作業人員執行動火作業操作規程。責任主體對涉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應依法實行備案制度;限額以上建筑工程依法辦理規劃、施工許可、驗收等手續,動火作業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規范執行動火作業操作規程和措施要求,從事動火作業須持有相關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用好網格化巡查機制,加強動火作業隱患排查。
推動教育培訓和舉報獎勵。各級住建、城管等部門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宣傳防火及消防安全知識,開展動火作業安全技能培訓,并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內部舉報獎勵機制,主動反映違規動火作業問題隱患。
(文/劉樂 劉斯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