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標題 | 咨詢《湖南省政府定價目錄》與《湖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有什么異同 | ||
來信時間 | 2025-03-20 | 來信人 | 王純孜 |
來信內容 |
《湖南省政府定價目錄》與《湖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有什么異同,為什么在已有定價目錄的情況下,會再制定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
受理回復
答復時間 | 2025-03-25 | ||
答復部門 |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答復內容 | 您好! 關于您“《湖南省政府定價目錄》與《湖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有什么異同”的留言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湖南省政府定價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與《湖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主要有三點不同:一是制定依據不同。目錄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后,由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定的全省政府定價的范圍。清單是基于省、市、縣三級定價部門已出臺的定價文件制定的目錄清單。二是項目范圍不同。目錄中政府定價項目包括了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同時也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進行了說明。清單僅包含了政府定價的服務價格,未包含商品價格、殯葬收費、景區門票等內容。三是主要作用不同。目錄的主要作用是明晰中央和地方之間,省、市、縣之間的定價權限和范圍。清單的主要作用是加強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價格公示,明確收費標準和依據。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